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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郑州市委编办  时间:2018-11-26 15:24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相关政策规定。

2.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及相关领域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协调有关专项改革事宜。

3.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各单位和各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县(市、区)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5.协调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及调整,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党政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6.审核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和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各县(市、区)党政工作部门的设置与调整、县(市、区)党政工作部门机构限额及县(市、区)党政机关的人员编制总额;审核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按照管理权限做好机构更名、县(市、区)副科级及其以上机构审批、科级职数核定、编制调整等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市以下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事项。

7.审核市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8.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并协调县(市、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量控制办法、标准和结构比例;审核市直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管理形式。

9.拟定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组织人事管理配合制约机制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等制度,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

10.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编制审核工作。

11.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市直各单位三定规定运行情况的评估工作。

12.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负责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9个内设机构。

1.秘书处。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参与组织协调有关政策、法规的拟定;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材料起草、公文核稿、内部监督、政务信息、宣传、外事、财务和有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围绕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规划指导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

2.行政机构编制管理处。研究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统一管理全市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审核市直各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各类专项编制的分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机关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3.事业机构编制管理处。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拟定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量控制办法、机构编制标准和人员结构比例;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市本级事业单位接收军转干部编制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军转干部安置工作。

4.县区机构编制管理处。研究提出县(市、区)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政策;审核各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县(市、区)副科级及其以上行政、事业机构设置和乡镇行政机构设置;审核市以下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和跨层级调整事项;负责对市政府制定、审批的县级政府机构改革意见、方案和机构调整事项进行备案。

5.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处。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市直各单位“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负责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用编审核工作;监督检查下达各县(市、区)的编制总量和机构设置的执行情况;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纪律的检举和投诉,负责 “12310”举报受理工作,对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纪律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研究拟定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教育;指导各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与纪检监察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处不再承担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用编审核工作。

6.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处。负责研究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国家级开发区、城市新区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在全市“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市编办承担的有关工作。

7.编制审核处。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动态管理及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承担市级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编制审核工作,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和《入(减)编通知单》;负责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用工指标的审核,确定经费来源、用工期限、用工岗位、要求事项,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控制约束机制;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具有行业和行政管理职能的资产经营公司和公益性企业的人员使用数额进行审核、管理工作。

8.事业单位改革办公室。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改革政策措施;参与全市专项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全市并组织市直部门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跟踪改革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经验;负责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共性问题的研究和衔接,提出对策建议;承担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会议筹备、简报编发、文件汇编等工作。

9.机关党组织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所属机构情况

1.郑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

负责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发放;郑州市市直机关、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相关赋码工作及行政权责清单中规定的行政处罚、基本公共服务、其他行政权力。

2.郑州市机构编制研究信息中心

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改革、行业体制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工作;围绕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机构编制信息及研究成果的采集分析、整理撰写和发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郑州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负责全市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和管理;负责办机关门户网站建设、政务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等日常工作。

四、人员情况

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有编制67名,在职职工实有55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行政编制36名,实有35人;机关工勤编制3名,实有3人;事业编制28名,实有17人。

五、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3个所属机构,由于3个所属机构人、财、物均由机关统一管理,本决算为汇总决算。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86.0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40.73万元,增长28.47%。主要原因:一是全市调整人员工资及养老金(包括离退休人员);二是我办接收军转干部及调动增加人员,全年共新进2名人员,增加相应的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086.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6.00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0.02万元,为少量的现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08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5.98万元,占100%。收支差额为年末结余的现金0.0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86.0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0.73万元,增长28.47%。主要原因:一是个别人员职级晋升、全市调增人员工资(包括离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加支出;二是我办接收军转干部及调动增加人员,全年共新进2名人员,增加相应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5.9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0.70万元。增长28.47%。主要原因:增加了基本支出,即人员经费。一是个别人员职级晋升、全市调增人员工资(包括离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加支出;二是我办接收军转干部及调动增加人员,全年共新进2名人员,增加相应的支出。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5.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8.65万元,占88.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3万元,占4.7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30万元,占2.51%;住房保障支出48.90万元,占4.50%。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51.12万元,支出决算为95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2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个别人员职级晋升、全市调增人员工资(包括离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加支出;二是我办接收军转干部及调动增加人员,全年共新进2名人员,增加相应的支出等。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51.12万元,支出决算为94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0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机关新增人员及工资标准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资金为上级编办每年拨付的机构编制管理奖励资金。每年由省编办向省财政厅申请此项资金,省财政厅通过市财政局直接拨付给我办使用,每年资金金额不定,因此没有年初预算。但我办认真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合理使用此项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4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全市新增平时考核奖预算指标。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27万元,支出决算为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1.1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增加健康休养费和补发住房补贴。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63.33万元,支出决算为4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5.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7 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减少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5.33万元,支出决算为27.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8%。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新调入人员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4.94万元,支出决算为48.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1%。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新调入人员增加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5.98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240.70万元,增长28.47%,一是全市调整人员工资及养老金(包括离退休人员);二是我办接收军转干部及调动增加人员,全年共新进2名人员,增加相应的支出。

其中:人员经费833.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52.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郑州市编办“三公”经费是指机关及所属机构,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2017年度市编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80万元,支出决算为20.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2.7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因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出国出境经费全部交由市外侨办审批,市财政局经费落实,因此年初预算中未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经费。

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10.13万元,2017年度较2016年度同期“三公”经费增加10.21万元,增加50.19%。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69万元,占23.05%,完成预算的23.69%;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91万元,占73.30%,完成预算的75.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74万元,占3.63%,完成预算的3.73%。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7年支出4.69万元,全年参加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4.6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出国出境经费全部交由市外侨办审批,市财政局经费落实,因此市编办年初预算中未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9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4.9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租车费等支出。2017年度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5.05万元,增长51.2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租车费用实际支出有所增加。因公车改革后,保有的2辆公务车辆,1辆为机要通信车,1辆为应急保障车,按照制度我办规范用车,使用车辆均有派车单。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17年支出0.74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47万元,增长174.07%,主要原因是增加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郑州市编办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8个,来访人员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共计7400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市编办2017年度未有绩效考核专项资金,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郑州市编办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市编办机关及所属机构运行经费支出252.28万元, 2016年运行经费支出202.91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49.37万元,增长24.33 %。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办接收军转干部及调动增加人员,全年共新进2名人员,使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应增加;二是由于人员增加及购置新的办公设备,使其他资本性支出相应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市编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1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预算9.6万元;印刷费25万元;会议费18万元;车辆维修费8.5万元。

2017年市编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9万元(公设备购置),比年初预算减少5.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7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7.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1辆为机要通信车,1辆为应急保障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市编办保障机关及所属单位正常运转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指单位购买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信息网络构建等固定资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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