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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编办“五个加强”扎实做好机构编制人员核查“回头看”工作
来源:中共郑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15-05-06 00:00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健全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加强编制、人社、财政的相互协调配合制约机制,对违反机构编制相关规定的单位,人社部门不予办理调配、社会保障等手续,财政部门不予拨付经费、核发工资。同时,依托网络版实名制管理系统,逐渐完善统一与人社、财政的统计口径,逐步实现编制、人社、财政数据库的衔接与一致。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河南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实地调查和会议督查,督促相关单位根据2014年开展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梳理出的问题限期整改,逾期不纠正的,给予通报批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加强工作措施,完善信息动态管理机制。要求各单位对退休、调离、死亡、辞退、开除、辞职、判刑或自动离职等人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每季度报送至编办减员,编办定期对已录入系统的资料进行复核,不断完善更新实名制数据库的数据,对不及时报送的单位,暂停办理其机构编制事宜。

四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以文件形式印发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转发上级相关文件,分送各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宣传,使全市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律”意识,促使各部门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提升编制部门的权威性。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工作保障力度。采取专项培训、以会代训、业务交流等多种形式学习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先进工作经验,使干部职工精通机构编制业务,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高效高质量完成机构编制核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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