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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济区委编办“三项举措” 扎实做好2022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
来源:惠济区委编办  时间:2023-03-02 17:59  

为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编委发〔2020〕13号),在市委编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惠济区委编办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三项举措”扎实做好2022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

一、严密部署,压实责任

机构编制报告工作是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该办自上而下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传达《中共郑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要求全办工作人员紧绷思想之弦、压实应尽职责,以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高质量完成本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

二、统筹协作,狠抓落实

为统筹高效推动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确保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落地有声,该办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全办各科室承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该办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相关工作部署。各科室负责与全区各单位对接,梳理本年度各自业务领域内的重要工作事项,经由科长、分管领导把关后,形成书面文字。第二阶段:由该办编制审核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科研读各科室文字材料,整理汇总后形成最终的书面报告,经领导审签后,在规定的时间节点按要求报送。两个阶段工作进展过程中,该办与全区各单位、该办内部各科室之间均保持良好的沟通联动协作,充分保证了重要事项的真实性、权威性,切实保障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三、严明纪律,增强质效

该办深刻领会《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具体内容,并以此为遵循,指导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该办严格遵照《办法》规定,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保证机构编制报告内容客观真实,严禁虚报瞒报、擅自对外公开机构编制报告内容等违规违纪行为。同时,结合整体工作安排,将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工作内容,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跟进了解报告事项落实情况,督促全区各单位各部门保质高效开展机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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