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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市召开部分单位机构改革“三定”工作会议
来源:省办转载  时间:2010-07-07 00:00  

12月30日上午,河南南阳市召开部分单位机构改革“三定”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主要是在这次机构改革中保留并且不涉及职能划转的机构,20个局(委)负责人事工作的领导和人事科长共40余人出席了会议,市编办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夏广军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市编办行政机构编制管理科科长欧金文同志,对怎样拟订“三定”规定草案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市编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刘金栓同志主持了会议。

会议明确这次改革与以往改革不同点:一是把明确和强化责任作为市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在赋予部门职权的同时,明确相应责任。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度,明确行政问责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进一步提高行政问责的操作性、实效性。推进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受追究。二是探索推行大部门制、大科室制。市政府工作部门及内设机构都要综合设置,职能相近的要合并。不管是工作部门还是内设机构都是这样。体现了精简的精神,也是为理顺部门间职责关系,切实解决职责交叉问题,建立健全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会议强调部门制定“三定”规定要注意把握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全面推进职能转变,正确配置职能;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单位负责,确需多个单位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分清主次责任;坚持权责一致,明确和强化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对等。坚持精简统一效能,整合优化部门内设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确保“三定”后行政编制总数不突破;坚持充分协商,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严格按程序办事。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制订“三定”工作当作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组建好工作班子,抽调精干人员,起草好本部门“三定”规定草案。要突出重点,立足全局,确保元月20日前完成“三定”规定草案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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