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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建立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议事规则
来源:中共郑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15-06-01 00:00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编委于近期制定出台了《管城回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主要目的是保证全区党政机关精简、高效、规范、有序运行,为我区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管城回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包括工作原则、工作职责、办事机构、报批程序、工作制度五大项二十四项细则。一是明确工作原则。确定凡属机构编制事项,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提出意见,编委会议集体研究审定,重大事项报区委决定。机构编制事宜统一归口机构编制部门管理,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决定机构编制事项,从而理顺了职责关系,完善了运行机制;二是明确了报批程序。明确了需提交区编委会决定的共计五大项21项细则的事项,涵盖了机构编制所有事项;三是明确了编委工作制度与范围。区编委实行编委会会议工作制度,属于区编委职责权限的重大事项,由区编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提交编委会研究的议题会前由编委主任审定,不得临时增加议题。区编委会议由主任或主任指定的副主任召集并主持。区编委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一年不少于三次。如遇特殊工作需要,经区编委主任同意,可随时召开。区编委会议决定的事项要形成纪要,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纪律。

管城回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的建立,加强了机构编制管理,促进我区机构编制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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