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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办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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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郑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9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督办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核稿、信息宣传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后勤服务和固定资产管理等有关行政事务工作;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全局性、长远性研究和专题调研。

(二)政策研究处。

负责机构编制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牵头组织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创新试点和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组织拟订机构编制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市委编委会议的文稿审核修订、纪要起草印发等工作;参与行政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和重点领域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起草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党内法规草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拟订机构编制管理相关制度、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三)行政机构编制管理处。

负责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机构改革意见研究、“三定”规定审核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跟踪了解“三定”规定落实情况,承担有关“三定”规定的具体解释工作;研究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责分工与职能调整,研究提出市政府各部门职能转变的意见,会同有关处室研究协调市级党政群各部门之间以及与县(市)区的职责分工与职能调整;负责全市公安、司法行政系统机构改革意见研究和机构设置审核工作;负责政法专项编制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设立或调整的审核工作。 

(四)事业机构编制管理处。

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行业体制改革的要求和进程,创新和完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承办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调整具体事项;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工作;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核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和机构编制调整事宜;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军队转业干部编制审核管理工作。

(五)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处。

负责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实验区郑州片区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参与机构改革方案拟订及组织实施方面的工作,参与行政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六)县区机构编制管理处。

负责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审核、报批和备案工作,指导县(市)区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县(市)区副科级及以上行政、事业机构设置和乡镇行政机构设置;负责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审核市以下各级行政机构编制总额和跨层级调整事项;承担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县(市)区产业集聚区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处。

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况;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政策、纪律的检举和投诉,负责机构编制 “12310”举报受理及调查核实工作;拟订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教育;组织实施机构编制审计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规章制度,指导各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与纪检监察、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间的协作配合。

(八)编制审核处。

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县(市)区编制使用审核备案工作。

(九)人事处(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纪检、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