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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委编办“三个强化”做好部门职责 分工争议协调界定工作
来源:新郑市委编办  时间:2023-06-01 15:46  

为规范部门职责分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新郑市委编办围绕推动部门规范高效履职,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以“三个强化”做好部门职责分工争议协调界定工作。

强化法规意识,确保客观公正。以法律法规、部门“三定”规定及党委政府文件为依据,对部门职责争议事项进行界定。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单位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和职责分工,分清主次责任;对职责交叉、边界不清的,比对政策要求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三定”规定,借鉴省、郑州市及周边县(市)做法,立足实际、合理合规界定职责边界。

强化协调共商,搭建沟通平台。按照先协商再协调的原则,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对职责分工有争议的,部门间需主动沟通协商,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编办参与分析、对接和协调,根据工作实际通过调研、咨询法律部门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协调工作,及时会商、共同研究,确保协调共商认定结果依据充分、合理可行。

强化监督评估,持续跟踪问效。市委编办对已界定的职责分工执行情况适时开展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按程序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及时予以纠正或责令限期纠正,不断推进部门履职依法依规,提升部门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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