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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好县域医共体建设有关精神,满足群众医疗健康需求,中牟县委编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四向发力”积极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助推县域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不断优化医共体机构设置。将单独设置的县人民医院总医院(医共体)、县中医院总医院(医共体)分别调整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挂牌机构,名称规范为县人民医院总医院、县中医院总医院,两家总医院对各自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并接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管,助推医疗资源有效整合、有效共享。
二是全面实行公立医疗机构去行政化。结合《关于郑州市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郑州取消市属公立医院机构规格的阶段性成果,根据实际,按程序取消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科级机构规格,取消14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股级机构规格,医院领导人员同步取消行政级别,不断增强医院运行活力,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
三是稳妥推进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员额制管理。与财政、人社、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中牟县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员额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以床位数为基础核定人员总数,实行员额审批备案、总量调控、实名统计、分类管理、岗位聘用、同工同酬的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人力资源配置,提升医院的公益服务水平。
四是理顺法人登记体系。明确县人民医院总医院和县中医院总医院以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实体机构予以法人登记,两家总医院内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统一由总医院院长担任,进一步理顺医共体内法人登记体系,确保医共体顺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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