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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财政所作为财政管理链条的终端,不仅承担着乡镇、街道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乡镇和街道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承担着乡镇、街道财政收入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还承担着各项惠农惠民补贴、社保资金的兑付与核算等重要职能,面临的职责越来越多、管理范围越来越广、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履责压力越来越大。为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办财政职能,加强财政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管城回族区编办创新管理体制,不断加强乡镇财政管理。
一是整合乡镇、街道财政所。成立管城回族区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中心,全供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股级,所需编制由原乡镇、街道财政所划入,隶属区财政局管理;将原财政局所属的11家乡镇、街道财政所整体并入管城回族区乡镇街道办财政管理中心。
二是理顺原财政所人员隶属关系。区编办与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积极沟通,及时向编委领导汇报,决定将原财政所所属工作人员隶属关系统一并入区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中心,业务工作由区财政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
三是理顺区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中心工作职责。区编办经过多方考证,深入调研,充分征求区财政局和乡镇、街道意见,科学调整、制定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中心工作职责,为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中心顺利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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