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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编办“三个明确”协助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审核工作
来源:中共郑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16-12-12 00:00  

郑州市编办围绕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中确定的“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部门保障”的工作机制,按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相关要求,坚持做好“三个明确”,协助财政部门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审核工作,科学配置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

一是明确方向。坚持以科学核编与鼓励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保障我市公共服务事业的发展,逐步实现由“养人办事”向“养事不养人”转变;坚持以事定费、费随事转,统一管理、动态调整的工作原则,为财政资金合理使用把好第一关。

二是明确职责。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职责分工,市编办对提出申请的购买主体,通过报告审核、电话询问、实地调研等方式将人员编制、职责范围、经费形式、实际工作量等事项逐一进行梳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政府购买服务审核工作提供有效依据。

三是明确定位。以《郑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为依据,按照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中提出的购买服务方式,通过对申报单位提出的申请事项进行梳理、定位,并最终确定不同的购买形式,为体现政府购买服务的科学性提供合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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