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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在郑州师范学院先行先试编制备案制人员总额管理
来源:中共郑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17-12-22 00:00  

为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释放人才活力,保障和促进我市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近日,我市决定在郑州师范学院先行先试编制备案制人员总额管理,分三步具体实施。

一、核定人员总和。试行编制备案制人员总额管理的单位实行配备编制总额控制,在总额范围内确定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根据有关指标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二、实名统计,分类管理。人员总额分为事业编制和备案员额两部分管理。原编制管理人员和新纳入的备案员额管理人员均实行实名统计,备案员额管理人员不列入机构编制人员年报统计。现有在编人员,按照“减少一个、收回一个”的办法逐步核减事业编制,通过过渡,全部实行人员总额管理。

三、岗位聘用,同等待遇。高校要创新岗位设置管理,将实行总额管理的人员纳入岗位设置基数,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对纳入总额管理的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社会保险、职业年金、管理使用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郑州市此次在高校先行先试人员总额管理,是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保障高校人才队伍建设,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为下一步在全市高等院校和公立医院推进编制备案制管理摸底铺路,提供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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