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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设计 强力推进 郑州市扎实开展第十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来源:郑州市委编办  时间:2014-02-21 18:05  

郑州市自2001年开始到2012年,先后开展了9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行政审批事项从原有的2308项减少到363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945项,精简率达到84.23%,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市直部门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优化了全市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了服务型政府建设;市编办连年被郑州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先进单位”。为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和以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为统揽的郑州都市区建设,2013年7月12日,郑州市委、市政府启动了第十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过自查清理、集中审核、研究审定等环节,审批事项由363项削减至141项,削减率为64.2%,实现了改革预期目标。

一、注重开展调研论证,科学进行顶层设计。第十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式启动之前,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法制办等单位组成联合考察组,先后赴广州、武汉、长沙、兰州、长春、石家庄等城市,深入学习考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先进经验,同时也学习借鉴了省内兄弟城市的先进做法。经过综合考察、广泛比对,选取与郑州市情相近、禀赋类同的石家庄市为标杆城市,以比减事项、比压流程、比控时限的“三比”活动为载体,确定了“审批事项削减50%以上、审批环节压缩50%以上、审批时限减少50%以上”的“三个50%”的改革目标;围绕实现“三个50%”目标,拟定了以合法合理、效率优先、权责统一、便民惠民、公开透明为改革的基本原则;以审批职能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前置、审批时限的“五减少”为改革的核心内容;以优化审批流程、推行网上审批、落实首席代表、深化并联审批、强化电子监察等审批方式创新为改革的关键环节;以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一批、下放一批、上解一批、调整一批”的“四个一批”为推进路径的改革工作方案,确保第十轮改革实现学习先进与体现特色相结合、总体设定和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先易后难与试点先行相结合,努力以一批看得见、摸得着的改革成果惠民生、解民忧,实现教育实践活动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互促互动。

二、注重进行自查清理,优化压缩审批流程。在前九轮行政审批改革基础上,因地制宜、依法依规精简审批事项,确保每个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既有法律法规依据,又合乎郑州发展实际。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市直部门首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第十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以及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文件进行自查清理,拟定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意见,由市审改办集中进行审核,提交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通过“四个一批”,有效的实现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大幅精简:一是取消一批。凡上级明令取消和法律依据不充分的事项一律取消;标杆城市取消的事项一律按程序取消;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一律取消。二是下放一批。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由市级审批的事项,一律下放县(市、区)管理;由下级机关做实质性审查、上级机关只做程序性批准的,授权或委托下级机关实施。三是上解一批。凡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以上审批职能部门审批,未明确要求由市级审核或者初审的,市级审批职能部门只登记,不做实质性审查。四是整合一批。合并审批性质、内容、要件相近的审批事项;事后备案或监管可实现管理目的、可以由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的,由审批管理调整为监督检查和执法监督管理,不计入审批事项。

在合理精简事项的同时,坚持效率优先,注重提速与提质并重,优化压缩审批流程。一是减少前置条件。清理取消不合理前置,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市政府和市级审批职能部门自行设定的前置条件一律取消。二是压缩审批环节。启用行政审批专用印章,全面推行首席代表制度,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公示、听证和现场勘查、核实等程序外,原则上所有审批事项控制在受理、审核(审查)和办结等三个环节以内。三是压缩承办时限。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外,原则上所有事项办结时限控制在“1、3、7”个工作日以内。四是推行并联审批。建立投资项目分阶段并联审批制度,全面推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时办理、限时办结”,重点深化投资项目的联合勘查、联合预审、施工图联合审查、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联合竣工验收等机制。五是完善绿色通道。完善省市重点项目、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全程联合审批。六是推行网上审批。扩大网上审批事项覆盖面,凡不需要现场勘查的审批事项,逐步推行“网上受理、信息流转、审核批准、反馈告知、全程监察”。七是下放审批事项。建立航空港实验区审批“直通车”制度,实现“实验区的事在实验区办”;通过委托、授权等方式,赋予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部分省辖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对套合后的各类组团新区、产业集聚园区充分授权,凡经管委会研究确定的审批事项,审批职能部门只登记、不备案、不审批。经过清理,审批环节由937个压缩至390个,压缩率为58.4%;承诺办结时限缩由法定的2802天压缩至574天,缩减率为79.5%。

三、注重建立配套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从行政审批改革的可持续监管服务入手,研究制定了“1+9+8”的改革配套保障机制:“1”即《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保留事项的运行、取消事项的监管、下放事项衔接、上解事项的服务,以及调整为政府审批事项的效能提升、日常监管事项的服务管理、归并事项的服务监管、保障机制的健全完善等8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操作方式,避免行政审批改革进程中可能出现的管理弱化、监管不力、服务断层等现象。“9”即以规范审批权力运行为目标,建立了并联审批、考核奖惩评价、“六位一体”监督、工作人员管理、审批事项动态评估、审批标准化管理、“日清周结月通报季公示”、责任倒查追究等9大工作机制。9大工作机制相关文件覆盖了行政审批改革的全过程、全环节,有效保障了行政审批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遵,有据可依,有度可评。“8”即明确了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的8个实施细则,分别吸收借鉴了广州市“牵头部门负责分段实施”模式、温州市“联合会审、模拟审批、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模式、石家庄设立综合窗口等模式,建立了材料预审、报批前辅导、受理审批等标准化审批流程,将建设项目审批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5个并联审批阶段,分别由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重点项目办、市建委等部门牵头,相关审批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确保并联审批中的23项审批事项全部在5-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总审批时限控制在31日内。

同时,还研究建立了企业登记并联审批机制,将与企业设立登记相关的33项前置行政许可实行并联,建立了企业登记并联审批机制,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并联完成企业登记审批。对于公共卫生许可、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林木种子经营许可、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道路运输站(场)经营、开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许可、动物诊疗机构许可、兽药经营许可、电影放映经营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等10个下放县(市、区)或者委托开发区等实施的行政许可,并联审批时,综合窗口即时转送承担原审批职能的部门由其交由接受单位办理。

四、注重职能归并整合,积极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安排,为不断固化审批事项清理优化结果,市编办会同市审改办积极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即审批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审批处室向办事大厅集中;窗口授权到位、事项进驻到位),以实现“一个领导分管、一个处室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核心是职能整合、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重点是行政审批办公室进驻办事大厅,统一受理、独立办理,关键是审批与监管分离;改革工作遵循精简效能、依法整合、集中办理、充分授权、审批与监管分离原则,在不增加人员编制、中层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个数等“三不增加”的前提下,根据工作实际,采取挂牌或单独设置的方式,设置行政审批办公室,统一行使本单位的行政审批职能;为保证“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稳妥推进,首批选取市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卫生局、市园林局和二七区等5家单位先行试点,3月底前试点完毕,6月底前,全面铺开、改革到位。目前,4家市直试点单位《职能整合方案》已全部印发完毕,二七区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五、注重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单位,需要各部门通力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审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长先后两次召集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行政审批工作;清理结果公示后,市领导又多次召集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行政审批工作现场观摩讲评会,有力地推动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化和改革成果的固化。为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专门对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由市长任组长、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常务副市长任执行副组长,市直所有承担行政审批职能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监察局承担办公室的具体职责,市编办、法制办、大项目办为主要成员单位。市编办主要负责审批项目的清理、职能调整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等项工作。通过调整,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在领导小组的强力推动下,各成员单位明确分工,通力合作,保证了第十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工作实现预期目标、取得阶段成果。2013年10月29日上午,郑州市召开第十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对改革成果进行了通报,发布了《郑州市第十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白皮书》,标志着新的审批事项和审批机制的全面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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