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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促进我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有序发展,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近日,市委编办发文,明确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全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在不增加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的基础上,设立社会培训监管处,具体负责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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