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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委编办积极推进“林长制”改革助力郑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共郑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2-05-18 00:00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继“河湖长制”后,在国家层面推行的进一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重大举措,对促进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郑州市委编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作用,因地制宜设置机构、配置职能,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深入开展调研论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郑州发展实际,研究提出林长制工作机构设置方案,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明确四级责任体系。全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市级第一总林长由市委书记担任,总林长由市长担任。开发区、区县(市)设立第一总林长和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乡镇(街道)级设立林长、副林长。行政村(社区)级设立林长、副林长。各级林长实行分区负责制和层级管理,上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级林长指导、监督、考核。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出台《郑州市林长制会议制度》《郑州市林长制信息通报制度》《郑州市林长制督查督办制度》《郑州市林长制巡林巡查综合管理制度》《郑州市林长制市级部门协作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林长制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创新推行“林长+公安局长”“林长+检察长”“林长+法院院长”等工作机制,完善林业综合执法体系。建立专(兼)职护林(草)员队伍,实行网格化管理。

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工作加快推进,黄河湿地生态修复进一步提速,西部邙岭绿化面积达到3.3万亩,建成76.5公里的复合型沿黄生态廊道,实现了“南北五带融合,东西四区贯通”的规划目标,沿黄生态环境优美,交通体系顺畅,有力的促进了郑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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