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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省开发区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开发区经济发展主阵地、主战场、主引擎作用,日前,郑州市委编办按照省委编办《关于郑州市整合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精神,完成了全市17家涉改开发区“三定”规定的制定和审核工作,经市委编委会研究批准,除航空港区因省委省政府正在调整管理体制外,16家涉改开发区“三定”规定已正式印发。“三定”规定对开发区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以及人员编制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内设机构设置突出经济管理、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职能,同时体现省委省政府明确的教育、文化、卫生等11项社会管理职能应剥尽剥,强化了开发区经济发展主责主业,实现了主要职能去社会化、去行政化,为推动全市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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