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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济区委编办以“学、便、查”创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做好机构编制工作
来源:惠济区委编办  时间:2023-01-19 10:06  

惠济区委编办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为依据,在规范管理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下功夫,在实施过程中以加强监督管理为中心,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探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新路子,为做好机构编制工作夯实基础。 

一、强化学习研究,提升办理水平

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确保吃透政策、把准方向、精通业务知识。在日常业务办理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讨论研究,确定解决方案。对照机构编制文件,梳理校对登记事项,对登记事项需要变动的单位主动对接沟通,确保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利用郑政钉群等方式积极向该区各事业单位宣传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群内分享各类法规政策,对大家提出的问题及时做好答疑解惑,通过宣传学习讨论理顺登记工作办理操作的程序,增强做好登记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便民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强化工作人员的便民意识,提升“窗口”服务水平,面对服务对象,确保“进门有应、出门有送、平等对话”,做到“一对一”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有问必答、有疑必释,完善登记业务办理指南。通过电话讲解、主动上门现场指导、工作群内共享资料模板等多种形式,指导事业单位及时办理业务,引导事业单位规范使用法人证书,有序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活动。积极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监督”的登记管理新模式,不断增强网上录入和实时汇总数据的即时性和有效性,促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便民化,做到业务增加、耐心不减、专业不掉,得到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

三、强化监督检查,提升管理水平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为突破口,加强跟踪管理,加大监督力度,积极探索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新方法和新举措,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促进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职能的有效履行。一是在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事项时,全面了解法人履职情况,现场核对法定代表人任免、住所、开办资金等重要登记信息,对事业单位实际运转状况进行监管。在办理完成后通过相关网站及时公告,提高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透明度。二是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将事业单位上一年度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损益情况、受奖惩情况等信息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开,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对事业单位的监督。三是建立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与区纪委监委联合,借助区委巡察,派一名业务骨干参与巡察组工作,对机构编制政策执行情况、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由区委巡察机构反馈至被巡察单位,督促其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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