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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用编工作
来源:中原区委编办  时间:2024-05-24 10:08  

为持续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统筹用好各类机构编制资源,中原区委编委出台《中原区行政事业单位进人用编审核办法》,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用编工作。

一是严格用编审核。明确机构编制工作必须遵循“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的原则,进人用编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部门申请、编办审核、编委审批的原则开展。区委编办发挥把关作用,严格审核各部门提出的用编申请,对不符合进人用编条件的部门不予受理相关事项,切实从源头上杜绝满编超编进人。

二是规范办理程序。突出前置管理,明确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用编必须由区委编办按要求形成进人用编事项并提交区委编委会研究,研究同意后才可办理相关手续。未经编委审批的,组织人事部门不得调动人员、开展招聘,机构编制部门不得办理入编手续,财政部门不得核拨经费。

三是杜绝违纪违法。明确机构编制部门要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发挥审核、协调和监督作用,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的联系,要严格按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同时保障中小学教职工专项编制以及医疗卫生、基层用编,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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