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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委编办“三严格三提升” 系统抓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来源:新郑市委编办  时间:2024-05-31 16:53  

为持续规范和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推动提升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新郑市委编办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三严格三提升”为工作重点,系统抓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提升法治化水平。研究制定了《中共新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对市委编委主要职责、市委编办主要职责、工作制度做了详细规定;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进党校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级领导树立“编制就是法律”意识,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学习的内容,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推动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学习领悟,以改革为契机,组织全市各部门开展多项学习活动,贯彻落实《条例》精神。

二是严格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提升规范化水平。在工作运行中,坚持党管机构编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要求,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一支笔”审批和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秩序。并联合组织、人事部门,在配备干部时,事先征求编办意见,由编办审核是否超编制、超职数、机构是否经编制部门批准,凡未经编制部门审批的单位,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认可。以各种举措有效强化了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增强了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

三是严格强化实名制数据管理和机构编制核查,提升数据化水平。一方面严格按照各级机构编制文件,及时调整机构设置、编制数、领导职数等各项机构编制信息数据。另一方面要求各单位及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办理入编减员手续。定期对已录入系统的资料进行复核,更新完善数据库信息,确保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并按有关工作要求上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月报、年报。充分发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在全市涉及人、财、物等工作中的全流程基础性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厘清机构编制人员底数。通过核查等方式对机构编制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定向调研,收集单位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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