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对县域治理提出“三个起来”要求,强调把强县和富民统一起来,把改革和发展结合起来,把城镇和乡村贯通起来。郑州市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深化扩权强县改革,以县域治理“三起来”为根本遵循,向新郑市(示范县(市))下放156项郑州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一步扩大县(市)经济社会发展自主权,持续增强县域发展新动能。
一、改革成效
156项管理权限下放后,截至2021年8月,新郑市已有发改、科工信、教育、人社、住建、水利、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文广旅体、医保、林业、生态环境等16个部门累计办理相关业务1064件,进一步优化了政务环境,提高了行政效率,增强了服务能力,放权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管理体制更顺畅。权限下放进一步理顺了省、市、县三级政府的权责关系和工作重点,一定程度上对新郑市的事权与财权进行了重新匹配,省县两级在部分事项上实现了直接“对话”,扩大了新郑市的自主发展权,为新郑市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谋划本地区经济发展大局,提升发展层次和发展质量提供了更多空间。
二是服务效能更优化。新郑市公示公开扩权事项信息,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有效地降低了行政成本,提升了行政效能。比如新郑市卫健委主动将医疗广告审查办结时间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4个工作日,医疗广告注销办结时间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
三是群众办事更便捷。新郑市按照“应进必进、可进则进”的原则,以群众和企业需求为导向,将可进驻事项全部集中在政务服务大厅实行“一窗通办”管理。经工作人员的积极引导,耐心解答,群众和企业放下顾虑,乐于“网上办”,真正实现了少跑腿、能办事、多办事、办事快,切实从改革中得到便利和实惠。比如生态环境部门上下联动,协调对接,部分原来需要通过郑州市办理的业务在新郑市就可办结,打通了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获得了企业的广泛好评,多次收到企业致谢的锦旗和信件。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156项管理权限下放以来,新郑市整体运行顺畅,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实质性权限下放力度不够。部分权限下放时,配套的资金、名额等仍沿用现有的管理办法,尚未同步下放。比如教育部门“省级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审核推荐”事项,目前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文件下发时,仍然由郑州市教育局向新郑市分配名额,然后通过各个地市逐级评选上报。工信部门“国家及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申报”等事项,仍需郑州市工信局协调继续享受相应配套奖励资金。还有个别权限下放对县级政府意义不大,如林业部门“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初审”事项,新郑市目前没有国有森林经营单位,一定时期内不涉及业务开展。
建议省、市、县三级政府进一步理顺关系,优化财权事权资源配置,做好财政、监管等相关政策的配套跟进,确保权限下放到位运行顺畅。同时结合县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时推进新一轮管理权限下放工作,瞄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需求缺口,有针对性地放权,最大限度地发挥扩权的效能,深入激发县域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
二是县级政府硬件及软件建设与下放权限不匹配。硬件方面,县级政府工作机构及装备设施相对缺乏,部门业务平台系统建设相对滞后,信息不够完善,不能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源,业务开展存在一定难度。同时受端口权限制约,部分放权事项不能与省级平台直接对接,暂时只能采用线下方式办理。软件方面,县级部门长期以来对市级存在较强依赖性,业务管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现有工作人员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等方面均存在差距,尚未能与放权后的新要求相匹配,下放的权限无法发挥最大效能。
建议省、市级部门持续加大对县级部门的政策指导力度,规范放权事项的办理程序、办理要件等信息;进一步提供后台技术支持,保障线上审批系统顺畅衔接;持续做好业务培训,助力县级政府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县级政府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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